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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九十二年度受益人大會
92.12.18
時 間: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二時
地 點: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4樓(本公司大會議室)
公證人:
保管機構代表:陽信商業銀行 林曉玲小姐
會計師代表: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王茂昌會計師
律師代表:寰瀛法律事務所 葉大殷律師
主 席:方瀚卿經理 紀錄:鄭有善
開票統計:
一、 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:50,874,937.39受益權單位
二、 總收件受益權單位數:38,551,759.74受益權單位
三、 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:38,249,315.87受益權單位
四、 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佔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:75.18%
五、 贊成議題「修訂信託契約第十五條為「本基金之收益全部併入本基金淨資產價值,不再另行分配」,並授權經理公司依決議修訂信託契約之相關條文。」之受益權單位數:38,051,291.85受益權單位
六、 贊成議題之受益權單位數佔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:99.48%
表決結果:
本次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佔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的75.18%,已達開會標準;而出席之受益權中,贊成修訂信託契約第十五條為「本基金之收益全部併入本基金淨資產價值,不再另行分配」,並授權經理公司依決議修訂信託契約之相關條文。」之受益權單位數佔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的99.48%,符合受益人大會之規則,本公司將儘速修訂大發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呈報主管機關,經核准後配合辦理相關事項。
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
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